自“蘭州水污染”事件發生后,城市自來水安全問題引起關注。近日,就城市自來水安全話題走進成都自來水公司,了解成都在水資源利用管理、城市生活用水等方面情況。
成都市近些年著力打造“宜居成都”,自來水供應安全與市民健康息息相關,市委市政府時刻關注,在改善水資源環境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。如關停水源地上游地區有污染風險的工礦企業,嚴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地區的產業發展規劃,同時,建立對水源保護地環境保護成本的財政補償機制,全面完成了成都市主城區的雨污分流改造,主城區污水治理率達到95%以上。供水企業執行國家標準GB5749-2006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,該標準引用建設部部頒標準CJ/T206-2005《城市供應水水質標準》的相關內容,規定對水廠原水和出廠水常規9項水質指標實行日檢;對水廠原水、出廠水和管網水常規42項水質指標實行月檢;對水廠原水、出廠水和管網水106項水質指標實行半年檢。
在環境問題根本解決之前,供水企業當仁不讓地應該以保障供水水質安全為首要責任,不能以環境問題為借口淡化自身責任,應堅守“不安全水絕不出廠”的責任底線,不遺余力地在建立水源預警監測體系和應急預案體系,建設污染原水水處理能力和安全儲備能力上下功夫。蘭州水污染”事件對我們城市供水行業具有強烈的警示意義,形成極大震動。要切實保障城市供水水質安全,最好的水質安全保障是水源不污染,首先需要政府在水資源保護上要進行大量艱苦的努力,改善環境條件,不可避免地會犧牲經濟發展速度。進一步投資建設污染應急水處理設施,包括應對可吸附污染物的活性炭應急投加系統,應對金屬和非金屬離子污染物的化學沉淀技術,應對還原性污染物的化學氧化技術,以及應對微生物污染的強化消毒技術等。并常年保持設施處于正常使用狀態,常年備置足量的應急水處理物資,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污染物。建立和完善現有的應急預案體系,強化預案的科學性、針對性和操作性,加強水廠一進一出兩端監控力度,力爭不安全原水不進廠,保證不安全凈水不出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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