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的《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》提出,四川省將建立用水總量控制、用水效率控制、水功能區限制納污“三條紅線”管理制度,以及“三條紅線”控制指標、水資源管理實時監控系統、政府考核評價“三大體系”,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,保障用水安全。
到2015年末,四川省用水總量控制在273.14億立方米以內;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33%,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0.45以上;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77%以上。到2020年,水資源管理各項指標達到全國較高水平。到2030年,用水效率和效益顯著提高,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,水源地和水庫水質全面達標,經濟社會發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。用水總量控制方面,我省將建立省、市、縣三級行政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,實施流域和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。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,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。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,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。嚴格限制高耗水、高污染項目,優先保障低消耗、低排放和高效益產業發展。積極探索建立水權制度。嚴格相關規劃和項目水資源論證,嚴格取水許可,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,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。依法按時足額征收水資源費,確保水資源費按規定主要用于水資源節約、保護和管理。
用水效率控制方面,四川省將分批啟動建設100個節水型社會建設重點縣(市、區),實行重點扶持,集中投入,通過5—8年努力,基本建成節水型社會。新建、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應制訂節水措施方案,各項引水、調水、取水、供用水工程建設必須首先考慮節水要求。
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方面,開展水功能區達標考核,落實限制排污總量控制目標。對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區限排總量的地區,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。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。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,建立備用水源。嚴禁建設項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,探索建立水生態補償機制。《意見》明確,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。將水資源開發、利用、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。省政府對各市(州)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情況進行考核。考核結果作為對市(州)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及企業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。對期末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市(州)政府,省政府予以通報表揚,有關部門在相關項目安排上優先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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