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法律顧問綜合法律知識:水污染防治法。企業法律顧問綜合法律知識是法律顧問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,一定要牢牢掌握其知識點,法律教育網小編整理這些知識點供大家在復習之余參考學習。
(一)水污染防治法概述
(二)水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
(三)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
1.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水污染防治職責
2.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機關
3.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的具體規定
實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設施“三同時”制度。
實行水污染物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制度。
城市污水應當按規定進行集中處理。
(四)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責任
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單位,有責任排除危害,并對直接受損失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。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,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,由環境保護部門或者交通部門的航政機關處理;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。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水污染損失由第三者故意或者過失所引起的,第三者應當承擔責任;水污染損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責任所引起的,排污單位不承擔責任。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,并經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水污染損失的,免于承擔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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